疫苗、健檢與發展篩檢
入園要交預防接種紀錄是法定程序,不是園所自訂的規矩;順著同一條線,還有幾項公費服務剛好落在幼兒園在學期間。
本頁整理自衛福部各署的公告,僅供參考;實際適用以主管機關與醫師說明為準。本站不提供任何健康判斷或建議。
入園要交預防接種紀錄
這是法定程序,不是園所自訂的規矩。《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2 條:
預防接種資料,父母或監護人應於幼兒入園或學年開始後一個月內提供教保服務機構。未提供者,教保服務機構應通知父母或監護人提供;未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提供者,教保服務機構應通知衛生主管機關。
園所未依規定通知,依同法第 51 條可處負責人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接種紀錄就是兒童健康手冊裡的黃卡。忘記帶或遺失,可向戶籍地衛生所或原接種院所補發。
2 歲以後還要打的疫苗
多數劑次在 2 歲前就打完了,但幼兒園在學期間還有兩個時間點,而且第二個常被漏掉 —— 它落在準備上國小的那一年。
滿 27 個月
- 活性減毒嵌合型日本腦炎疫苗 Japanese encephalitis live chimeric vaccine 第二劑
- A 型肝炎疫苗 Hepatitis A vaccine 第二劑
滿 5 歲至入國小前
- 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 MMR vaccine 第二劑
- 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 DTaP-IPV 一劑
每年
- 流感疫苗 Influenza vaccine 滿 6 個月起,初次接種二劑、之後每年一劑
- 日本腦炎:106 年 5 月 22 日起改採細胞培養之活性減毒疫苗,滿 15 個月接種第 1 劑,間隔 12 個月接種第 2 劑。
- A 型肝炎:114 年起幼兒第 1、2 劑時程調整為滿 18 個月、27 個月接種。公費實施對象為 106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年滿 12 個月以上之幼兒。
- 流感:8 歲以下兒童初次接種應接種 2 劑,2 劑間隔 4 週;9 歲以上初次接種只需 1 劑。
以下只列 2 歲以後的劑次。2 歲前的完整時程見疾管署原表。 資料來源: 現行兒童預防接種時程表(兒童常規疫苗)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01 版(114 年 1 月))・ 查核
免費兒童預防保健
未滿 7 歲的兒童有政府補助的健康檢查,由國民健康署預算支應(非健保),家長只需負擔掛號費。內容包含:
- 身體檢查:個人及家族病史查詢、身高、體重、聽力、眼睛、口腔檢查、生長發育評估等
- 發展診察:粗動作、細動作、語言溝通、語言認知、身邊處理及社會性發展
- 衛教指導:母乳哺育、營養、發展狀況、口腔保健、視力保健、事故傷害預防等
次數目前有兩個官方說法
國健署「兒童免費健康檢查」服務頁寫的是 7 次,其中 3 歲至未滿 7 歲補助 1 次;而該署 的新聞稿宣布自 2026-07-01 起改為 9 次(7+2)。
本站兩個都照原文列出、各自附日期與出處,不判斷哪一個現行(見編輯原則)。實際能用幾次,請直接問看診的院所或當地衛生所。
目前服務頁列的次數
| 未滿 1 歲 6 個月 | 4 次 |
|---|---|
| 1 歲 6 個月至未滿 2 歲 | 1 次 |
| 2 歲至未滿 3 歲 | 1 次 |
| 3 歲至未滿 7 歲 | 1 次 |
新聞稿宣布的調整
- 原 4–10 個月補助 1 次,調整為 4–6 個月、6–12 個月各補助 1 次
- 原 3–7 歲補助 1 次,調整為 3–5 歲、5–7 歲各補助 1 次
對幼兒園年齡的差別:幼兒園年齡從原本整段只有 1 次,變成 3–5 歲、5–7 歲各 1 次。
免費兒童發展篩檢
自 起,未滿 7 歲、具健保身分之兒童另有 6 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分成六個階段、每階段各 1 次,可與預防保健一起做。篩檢針對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社會發展四大面向,由接受過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兒科、家醫科專科醫師或幼兒專責醫師執行。
六個階段中有三個落在幼兒園年齡:2 至 3 歲、3 至 5 歲、5 至未滿 7 歲。
六個階段完整列表
- 6 至 10 個月
- 10 個月至 1 歲 6 個月
- 1 歲 6 個月至 2 歲
- 2 至 3 歲
- 3 至 5 歲
- 5 至未滿 7 歲
要帶什麼、去哪裡做
- 帶健保卡與兒童健康手冊。
- 院所可在衛福部兒童就醫地圖查「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
如果篩檢發現疑慮
如發現疑似發展遲緩,由醫師透過衛教、追蹤或轉介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的評估醫院,進行評估與診斷。
本站不重製發展里程碑的檢核項目,也不提供任何判讀 —— 那是醫師的工作。這一段只寫制度上的流程走向。
資料來源: 7月1日起正式上路 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發布 )・ 查核